積欠工資墊償追償統計
自76年墊償開辦後歷年墊償追償狀況統計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年度、
當年墊償金額、
累積墊償金額、
當年償還金額、
累積償還金額、
當年追償率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陳嘉祥 先生 (02-23961266#2962)
更新頻率
每年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3-09-06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8-02-21 11:18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備註
介紹文稿內容:工資為勞工的工作報酬,亦為勞工及其家屬主要經濟來源,退休金及資遣費則是勞工退休(退職)生活之所繫,所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之保障非常重要。為使勞工能在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時受到即時保障,免於勞工驟失生活依存,政府特別在勞動基準法第28條訂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以發揮企業互助精神及社會連帶責任,加強對勞工經濟生活的保障,凡是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由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當雇主發生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勞工因此而被積欠之工資、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可以由該基金先行墊付,而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償款償還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活化應用
查看全部 目前沒有相關活化應用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