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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轄區內符合身心障礙免稅車輛-每戶一輛為統計對象。 2. 統計項目定義: (1)免稅輛數:指每半年合於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免稅之車輛數。 (2)稅額:指車輛種類汽缸排氣量之全年度稅額乘以免稅車輛數估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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