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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專利法第84條規定,發明專利權之核准、變更、延長、延展、讓與、信託、授權、強制授權、撤銷、消滅、設定質權、舉發審定及其他應公告事項,應於專利公報公告之。隨著時間的累積,會發生公告後權利異動之情形,因此將取得發明專利權之所有案件,蒐集系統之最新資料,定期更新其最新狀態,以1案1XML檔方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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