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依專利法第84條規定,發明專利權之核准、變更、延長、延展、讓與、信託、授權、強制授權、撤銷、消滅、設定質權、舉發審定及其他應公告事項,應於專利公報公告之。隨著時間的累積,會發生公告後權利異動之情形,因此將取得新型專利權之所有案件,蒐集系統之最新資料,定期更新其最新狀態,以1案1XML檔方式呈現。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瀏覽次數: 1351
  • 下載次數: 71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
這是測試站! This is stag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