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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政府經費派赴國外從事考察、進修、研究、實習及其他活動之人員,應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之規定,於返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出國報告,公開於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供民眾查詢瀏覽。本網站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建置維護,為政府資訊公開平臺,提供中央機關出國報告查詢、瀏覽及全文下載。收錄之出國報告,均由報告人所屬機關負責,如欲進一步瞭解報告內容或提供改進意見,請直接連絡該出國計畫主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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