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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單位: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二、申請資格與方式 (一)申請資格:一般民眾達15人以上連署簽名即符合申請資格。 (二)受理單位於接到連署申請後即與申請人聯繫,並擇期派員召開都市更新法令宣導說明會。相關流程請詳見附錄一。 申請方式與流程:申請人可經由本府都市發展處網站下載「民眾申請基隆市政府舉辦都市更新法令宣導說明會申請表」(詳附錄二),填寫完成後以掛號郵寄、傳真或親自至本府都市發展處遞交申請表。 三、申請人應注意事項 (一)請申請人填寫相關都市更新問題,以利受理單位派員說明之參考。 (二)請申請人提供會議舉辦地點,以方便連署人參與出席。 (三)有關說明會會議通知作業,由申請人自行邀請相關連署人參與,受理單位與申請人確認會議時間地點後,不另行通知連署人。 四、其他事項說明 (一)本府得視需要以聯合方式召開都市更新法令宣導說明會(即集合2組以上連署申請一併召開)。 (二)本府得視需要委託都市更新諮詢團隊協助或委辦說明會。 (三)受理單位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聯絡方式如下: 1.電話:2420-1122 分機1831~1834 2.傳真:2428-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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