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消防緊急救護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傷病患統計
提供桃園市內消防機關救護人員執行之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傷病患緊急救護工作人次統計,並區分事故地點型態。
資料集已下架,此為歷史資料留存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區域(桃園市十三個行政區及其他縣市區域)、
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人次(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人次)、
有目擊者人次(有目擊者人次)、
有旁觀者CPR人次(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心肺復甦術)、
有使用PAD人次(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公眾使用電擊去顫器)、
院前ROSC人次(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恢復自發性循環)、
事故地點型態_住宅_人次(事故發生於住宅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工廠_工作地點_人次(事故發生於工廠或工作地點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運動中心_人次(事故發生於運動中心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街道_公路_人次(事故發生於街道或公路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公共建築_人次(事故發生於公共建築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療養院_人次(事故發生於療養院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教育_學校_人次(事故發生於教育場所或學校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捷運站_車站_機場_人次(事故發生於捷運站車站或機場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診所_護理之家_人次(事故發生於診所或護理之家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其他_人次(事故發生於其他場所人次)、
事故地點型態_不清楚_人次(事故發生地點不清楚人次)
下架說明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鍾小姐 (03-3379119-314)
更新頻率
每月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7-05-15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9-12-21 02:53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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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心肺功能停止人次:指消防機關救護人員緊急救護出勤,服務救護對 象為心肺功能停止之傷病患總人次,須符合「消防緊急救護服務」表 中急救送醫人次之非創傷類心肺功能停止人次及創傷類心肺功能停止 人次之合計。
CPR: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PAD:公眾使用電擊去顫器(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
ROSC:恢復自發性循環(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
CPR: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PAD:公眾使用電擊去顫器(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
ROSC:恢復自發性循環(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
活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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