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桃園市營業衛生水質檢驗報告(游泳池、三溫暖、溫泉)
1、 本府衛生局為維護公共水池衛生,保障本市民眾消費之權益,每月均定期抽驗游泳池、三溫暖及溫泉業水質,分為上旬及下旬各1次(年假期間除外)。
2、 衛生局水質檢驗項目,包含pH值(標準值6.5-8.0)、自由有效餘氯(1.0-3.0ppm)、生菌數(每毫升低於500CFU)及大腸桿菌數(每100毫升不得檢出大腸桿菌)等4大項,其中三溫暖及溫泉業不檢測「自由有效餘氯」項目。
3、 經抽驗後不合格之業者將要求限期改善後複查,複查結果仍未符規定者,將依「桃園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裁處新臺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完全改善為止。
4、 如對水質檢驗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0800-033-355或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洽詢。
資料集已下架,此為歷史資料留存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1、
編號:檢體編號
2、
區:行政區
3、
市招:招牌名稱
4、
場所:營業設施之類型,例如游泳池、
三溫暖池、
水療池、
兒童池
5、
pH值合格:酸鹼值落於6.5至8.0之間
6、
pH值不合格:酸鹼值小於6.5或是大於8.0
7、
自由有效餘氯合格:水中自由有效餘氯量落於1.0至3.0ppm之間
8、
自由有效餘氯不合格:水中自由有效餘氯量小於1.0或大於3.0ppm
9、
生菌數合格:每毫升低於500CFU
10、
生菌數不合格:每毫升高於500CFU
11、
大腸桿菌合格:每100毫升未檢出大腸桿菌,呈陰性
12、
大腸桿菌不合格:每100毫升檢出大腸桿菌,呈陽性
13、
抽驗日期:實際抽驗日
下架說明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蕭宇廷 ((03)3340935#2131)
更新頻率
不定期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6-08-03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9-12-21 03:11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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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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