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本府衛生局為維護泳池水質衛生,保障本市民眾消費之權利,每月定期抽驗泳池及三溫暖水質,分為上旬及下旬各1次。衛生局水質檢驗項目,包含pH值(標準值6.5-8.0)、自由有效餘氯(1.0-3.0ppm)、生菌數(每毫升低於500CFU)及大腸桿菌數(每100毫升不得檢出大腸桿菌),如抽驗不合格將要求複查,經複查仍未符規定業者,將依桃園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裁處處新臺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完全改善為止。如對水質檢驗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0800-033-355或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洽詢。

  • 銀標章
  • 瀏覽次數: 1371
  • 下載次數: 309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
這是測試站! This is stag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