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經濟部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訂定本收費標準,本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之收費,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本標準規定為之。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 瀏覽次數: 1138
  • 下載次數: 52
  • 意見數: 0

回應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
這是測試站! This is stag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