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特殊境遇家庭符合款項
每季提供臺北市特殊境遇家庭符合款項資訊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年/季、
65歲以下且配偶死亡、
65歲以下且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因配偶惡意遺棄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家庭暴力受害者、
未婚懷孕婦女且懷胎3個月以上至分娩2個月以內者、
因離婚或喪偶或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者、
獨自扶養18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者、
配偶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因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呂靖文 (02-27208889#1603)
更新頻率
每季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20-12-28
資料集上架方式
系統介接程式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22-09-25 22:16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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