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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執行立法院審查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行配合注意事項規定,各機關含附屬單位及依預算法第62條之1所定財團法人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應於機關網站資訊公開區中單獨列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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