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重要業務及財務資訊揭露
按月統計有關信用卡相關發停卡數及循環信用等資料
主要欄位說明
*粗體欄位為資料標準欄位
金融機構名稱、
流通卡數、
有效卡數、
當月發卡數、
當月停卡數、
循環信用餘額、
未到期分期付款餘額、
當月簽帳金額、
當月預借現金金額、
逾期三個月以上帳款占應收帳款餘額(含催收款)之比率(%)、
逾期六個月以上帳款占應收帳款餘額(含催收款)之比率(%)、
備抵呆帳提足率(%)、
當月轉銷呆帳金額、
當年度轉銷呆帳金額累計至資料月份
提供機關
提供機關聯絡人姓名
廖先生 (02-89689875)
更新頻率
每月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上架日期
2015-01-30
資料集上架方式
原始資料
詮釋資料更新時間
2018-04-24 18:44
服務分類
資料提供屬性
檔案資料
關鍵字
相關網址
備註
一、資料來源:各金融機構自行申報。
二、揭露項目及認定標準:
1.流通卡數:發卡總數減停卡總數,且卡片狀況為正常者。
2.有效卡數:最近六個月有消費紀錄之卡,不含Debit卡,只有郵購分期交易亦算有效卡,不含只有循環繳款之卡片。
3.當月發卡數:不含補發卡、續卡。
4.當月停卡數:指新增停卡部分。
5.循環信用餘額:係指持卡人使用循環信用之餘額。
6.未到期分期付款餘額:包括預借現金分期、消費帳款分期及帳單分期。
7.當月簽帳金額:係指持卡人當月刷卡消費金額,如屬分期消費帳款應於消費當月全數申報本欄。
8.當月預借現金金額:係指持卡人當月動用預借現金金額,如屬分期預借現金應於動用當月全數申報本欄。
9.逾期帳款:指持卡人每月繳款金額未達最低應繳金額、及雖未超逾期限但已向主、從債務人訴追者,其應付帳
款。若持卡人已逾期達數月,而嗣後繳付金額僅涵蓋一個月的最低應繳金額,則逾期期間減少一個
月,須俟持卡人將所積欠各期最低應繳金額全部償還後,始得回復為未逾期。
10.備抵呆帳提足率:實際提列備抵呆帳占應提備抵呆帳之比率。
金額單位: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卡
資料月份:107 年 2 月
授權說明網址: http://data.gov.tw/license
二、揭露項目及認定標準:
1.流通卡數:發卡總數減停卡總數,且卡片狀況為正常者。
2.有效卡數:最近六個月有消費紀錄之卡,不含Debit卡,只有郵購分期交易亦算有效卡,不含只有循環繳款之卡片。
3.當月發卡數:不含補發卡、續卡。
4.當月停卡數:指新增停卡部分。
5.循環信用餘額:係指持卡人使用循環信用之餘額。
6.未到期分期付款餘額:包括預借現金分期、消費帳款分期及帳單分期。
7.當月簽帳金額:係指持卡人當月刷卡消費金額,如屬分期消費帳款應於消費當月全數申報本欄。
8.當月預借現金金額:係指持卡人當月動用預借現金金額,如屬分期預借現金應於動用當月全數申報本欄。
9.逾期帳款:指持卡人每月繳款金額未達最低應繳金額、及雖未超逾期限但已向主、從債務人訴追者,其應付帳
款。若持卡人已逾期達數月,而嗣後繳付金額僅涵蓋一個月的最低應繳金額,則逾期期間減少一個
月,須俟持卡人將所積欠各期最低應繳金額全部償還後,始得回復為未逾期。
10.備抵呆帳提足率:實際提列備抵呆帳占應提備抵呆帳之比率。
金額單位: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卡
資料月份:107 年 2 月
授權說明網址: http://data.gov.tw/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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